2 英文参考
Measurement of Physical Agents in Workplace Part 2:High Frequency Electromagnetic Field
ICS 13.100
C52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/T 189.2—2007《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2部分:高频电磁场》(Measurement of Physical Agents in Workplace Part 2:High Frequency Electromagnetic Field)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07年04月12日发布,自2007年11月01日起实施。
3 前言
本部分是在GB18555—2001《作业场所高频电磁场职业接触限值》有关测量方法部分的基础上修订的。
与GB18555—2001有关测量方法部分相比主要修改如下:
——规范了使用范围、测量方法。
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。
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。
本部分起草单位: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。
本部分起草人:王生、何丽华、姜槐。
第2部分:高频电磁场
6 3 测量对象的选择
3.1 相同型号、相同防护的高频设备选择有代表性的设备及其接触人员进行测量。
3.2 不同型号或相同型号不同防护的高频设备及其接触人员应分别测量。
3.3 接触人员的各操作位应分别进行测量。